出租车被称为城市的流动风景线。为进一步巩固鲁山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提升城市形象,自3月1日以来,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出租车行业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,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树立城市窗口文明形象。
专项整治行动中,交通执法人员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稽查方式,出动执法人员30余名,先后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及学校、车站、医院、银行、宾馆等附近,对暂停待客及过往的出租车、网约车进行拦停检查,检查驾驶员是否带齐有关证照、司乘人员是否佩戴防疫口罩、车容车貌是否整洁、是否正常打表营运、车内是否张贴投诉电话、车辆有无消毒液等规范行为。
通过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,共处理存在“不打表、议价”等问题出租汽车18台。(通过12328服务热线反馈暂扣“服务态度差”等问题出租汽车250余台次,违法营运电动三轮车5辆。交通运输执法局对被举报出租车司机进行带车教育学习,耐心细致的为违规车辆司机讲解领学《交通运输部》2021年第15/16号部令,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定,并对学习结业进行考试,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。同时对出租汽车企业经理进行约谈,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。通过培训学习,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出租车驾驶员安全意识、规范了营运规范意识,有效的提升了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和城市形象。
下一步,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大抽查力度,按照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的要求,对司机不文明和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,共同营造“文明我践行、服务最光荣”的文明创建浓厚氛围,使出租车成为鲁山县一道亮丽的名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