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学《条例》 树新风】鲁山县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开展“学《条例》 树新风”专题系列活动
发布日期:2023-03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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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文明理念、养成文明习惯、营造文明风尚,按照鲁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周工作安排,3月3日,鲁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开展“学《条例》 树新风”专题系列活动。
各文明单位在主次干道、车站、文化广场、商场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,通过电子屏、广告牌、展板、宣传车等多种形式,宣传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颁布重要意义,宣传文明行为规范、引导人们广泛践行。
各文明村镇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、走向乡村,通过会议宣讲、发放《条例》宣传页、介绍《条例》主要内容,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树立文明理念、养成文明习惯、营造文明风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