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6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,鲁山县纪委监委在鲁山县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,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,以思想政治建设、纪检业务建设、环境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,精准发力,不断夯实创建成果,确保“清风”催开文明花。
在制度保障上发力,助推创建责任落细落实。组织领导到位。成立了由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叶锐任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,明确专职人员负责。目标措施到位。将2018年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并与其他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同规划、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、同总结、同表彰。监督检查到位。委领导经常深入到各部室跟踪调研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,做到勤督促、严检查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美化、净化大检查。
在具体目标上发力,让创建成效全景展示。夯实理想信念,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。精心组织安排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,讲授专题党课、撰写心得体会、聆听专家报告;组织委机关70余名干部到西南政法大学学习;开展“大走访、大宣讲、大扶贫、大见效”主题活动;在盐店村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,进行十九大宣讲达到100余次,受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。强化思想道德建设,践行服务承诺。在委机关开展个人品德、家庭美德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大评比活动,推行“六个一”文明服务承诺;制作张贴“善行义举榜”,在“清风鲁山”微信公众号开播“讲好廉政故事、传承良好家训”主题活动;以党小组为单位,开展“读好书、涵品行”主题教育活动。深化诚信建设,展现文明风尚。利用“七一”、“十一”等国家重大节日开展重温入党誓词、讲专题党课常态常效教育;选树诚信单位、诚信个人典型;结合今年《监察法》的颁布,开展“遵法学法守法用法”大宣讲活动,为全县555个行政村、全县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订阅《宪法》和《监察法》及辅助读本,利用全县294辆出租车LED屏、商铺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《宪法》和《监察法》标语,制作《监察法》学习视频,确保学习宣传无死角。在重大传统节日期间,发放廉政提醒50余条,全县1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约束,开展“我们的节日”主题活动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,履行社会责任。组建、充实和完善了志愿服务队,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卫生大清扫志愿服务,到免费餐供应点,为环卫工人免费提供早餐,开展“义务写春联”活动,为社区群众书写春联80余副。前后共选派4名驻村第一支部书记,到盐店村全力驻村帮扶,与贫困户结对子,成亲戚,共脱贫。
在硬件建设上发力,让创建氛围坚强有效。重新选定办公地点,进行改建、装修,对机关院内进行绿化、亮化、美化。在办公楼过道制作党建工作、文明创建、核心价值观等固定宣传版面、标语,建成了文明知识宣传廊,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。建立“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”,购买书籍充实图书室,重新布置整理荣誉室,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。组建职工篮球队、羽毛球队、乒乓球队、机关合唱团等各类体育文艺活动小组,丰富职工文体生活。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,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诠释忠诚,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