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联播:
当前位置:首页>未成年人
鲁山县举行2018年第三、四季度 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表彰活动
发布日期:2019-01-29 添加者: 浏览量:

2019年1月28日下午,鲁山县2018年第三、四季度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表彰活动在气象局二楼会议室举行,12名“新时代好少年”代表受到表彰。


 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立志向、有梦想,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,自强自立、创新创造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孝敬、友善、节俭、诚信等传统美德,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,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,鲁山县文明办、县教体局、团县委、县妇联、县关工委共同审核评定,授予张玄子、王梦菲等20名同学为鲁山县第三届、第四届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荣誉称号。他们有的在家庭孝老爱亲,感恩父母,是家庭的好孩子;有的在学校尊敬师长,品学兼优,是学校的好学生;有的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自立自强、奋发向上,是社会的好公民。

县妇联主席盛彩虹首先宣读了《关于表彰鲁山县2018年第三、四季度“新时代好少年”的决定》(鲁文明办〔2019〕3号)文件。




县文明办主任刘阿蕊最后在表彰会上要求:今年以来,鲁山县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做起,从小事做起,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,涌现出了一大批热爱祖国、服务社会,诚实守信、奉献他人,自立自强、奋发向上的新时代好少年。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学要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努力在学习和生活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全县广大未成年人要以鲁山县新时代好少年为榜样,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,遵守道德规范,养成高尚的思想品格和良好的道德情操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